长春杀死婴儿的盗车贼心灵何其歹毒
王锦思《中国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中国进入“仇恨式社会”,进入一个病态的社会,进入一个制度与人性相冲突的矛盾社会,正如狄更斯在《双城记》中所写到;这是最好的时候,这是最坏的时候;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愚蠢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绝望之冬;我们的前途拥有一切,我们的前途一无所有;我们正走向天堂,我们也正直下地狱。狄更斯通过对19世纪法国社会和英国社会现状的描述,深刻的揭示了当时英国和法国乃至整个欧洲社会的黑暗与丑恶。
本来想偷辆车,婴儿何辜,遭此荼毒。可以大骂日本鬼子惨无人道丧尽天良,一个中国盗车贼又犯了哪门子神经毛病如此残忍?这个狗揍!!!!文革前湖南某县一村,几千人被所谓“农协”杀死,这种对生命的漠视和不尊重,这种挑起人的恶性并无节制,这种没有信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恐怖的。开展底线道德和珍惜生命人权的基础教育,重要!
长春,是个汽车城,涉及汽车的光辉有国车红旗就是长春所产。汽车也让长春添堵,一是随着车辆增多,大都增加的是国外豪华汽车品牌,很少有红旗了。况且塞车现象远超德惠等周边小城市,直逼北京。与此同时,涉及汽车的违法案件增多。
4日上午,听说长春发生盗窃轿车案件,车里面还有一个婴儿。当时也未予高度重视,觉得毛贼不至于太狠吧。5日传来消息,婴儿遇害。恕不吉利说道,这是长春第二次发生重大涉及汽车案件。几年前,也有外地犯罪分子窜进长春,劫持一名开车的女性,在警方围堵之下,将该女性杀害。这次又发生了劫持轿车,并杀害婴儿一事,暴露了社会危机的严重,以及报复社会等严重社会矛盾密集爆发。
据周喜军交待,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4日上午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经初步审讯,周喜军,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目前,案件相关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中。
长春市民许先生在西环城路与隆化路交会处附近,经营一家超市,3月4日7时左右,他把车牌号为吉AMM102号的灰色RAV4汽车停在超市门前,进入超市内烧炉子,因为担心超市里面冷,车并没有熄火,此时他仅两个月大的儿子仍在车的后排座上,当他从超市出来后,发现车竟不见了,他立即报警。
一时间,被盗车上襁褓中的婴儿牵动了无数人的心。长春市公安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交警、刑警、巡警、派出所等警种联动,出动警力8000余人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排查,同时协调全省和相邻省份协助查找。
吉林省公安机关随即成立联合专案组,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全力开展侦办工作。3月5日8时许,在四平地区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小学附近,发现一辆RAV4银灰色丰田汽车,经专案组确认,该车确系被盗车辆,车上未发现婴儿,婴儿的安危时刻牵挂着人们的心,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工作,力争把孩子找到。
在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几十名记者仍在等待,据未获证实的信息称,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带至分局。孩子的两名亲属称,还不知道孩子的死讯,得知信息后痛哭起来。
这个2月大的婴儿,牵动着长春全城人民的心。吉和网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吉和网的小编们一边关注事件最新进展,一边在微博上转发扩散。长春警方多警种出动,3500余警力在搜救第一线上。电台听众积极提供线索,指出被盗车辆的疑似逃亡方向。私家车主和的哥自发搜救,打开双闪震慑嫌犯……
色彩纷呈的晚会,莺歌燕舞的两会,貌似控制住的房价,都掩盖不了中国社会问题的井喷式爆发。
一连串针对儿童的恶性暴力事件,既让人震惊,又让人无奈。无奈是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避免不公正和不人道,更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幸福和满意。如果某人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认为自己的委屈很大,就要出手屠杀无辜的人,甚至屠杀无辜的儿童。那么,指望着让社会变得完善,来杜绝这种暴行,是不可能的。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人,可以在任何一个社会中找到施暴的理由。
看看今天的中国跟那时的社会又相差多远,无论是国内社会矛盾还是国际社会的矛盾都充斥着整个中国,而面对这样的社会形势,我们却无动于衷,还欣然自得,殊不知我们是在坐以待毙,丧钟已在悄然来临。 从中国当前的社会形势来看,我们看不到希望,却能随处可见黑暗,而这样的社会的形成却恰恰是中国畸形的社会运行模式所致,正是在这种模式下造就今天中国“仇恨式的社会” 。
中国社会存在许许多多的弊端。仅仅发现和指出弊端,实在不需要太多洞察力和智慧。需要洞察力和智慧的是:揭示这些弊端出现的原因,指出改善的途径。不过,这并不容易,要有足够的知识和深入的思考。避难从易的方法是:把责任归结到某个人或者某群人身上。 许多人煽动仇恨,唤醒人们心中的仇恨意识。社会所有的不公和弊端,都是某些人故意造成的。这些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不惜剥夺他人的权利。
接受了这种煽动的人,会把自己生活中所有的挫折和不如意都归因于他人的阴谋和陷害。当然,即使陷入这种被迫害妄想狂,大多数人也不会出手杀人,但心理会日渐阴暗和郁闷。这只会让他们更难走出生活的困境,甚至一蹶不振。而少数偏执之徒,则会选择暴力发泄。他们会因为小事在街上和人大打出手,会依附强者,充当鹰犬,利用一切机会欺凌弱小。 而极端者,则如那些杀人犯一样,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伤害他人,甚至夺人性命。对他们来说,只有看到或者想到其他人的痛苦,他们那被仇恨腐蚀的心灵才会感到平衡和满足。
那些逞口舌之快,鼓吹人们杀尽贪官、剥夺他人、与汝皆亡的人,应该反思自己在这些屠杀儿童案中的责任。如果你们想用自己的知识帮助他人,请你们深入地思考社会规律,不要为了廉价的喝彩而信口开河。应该批评社会,社会也需要批评。但这种批评不应指向仇恨,不应煽动仇恨。杀戮或者剥夺,不是任何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
中国社会的问题,绝大部分不是简单的正邪之争,而是不同利益的复杂分歧,需要的不是斩尽杀绝,除恶务尽,需要的是耐心协调和梳理不同阶层、不同人群、不同个人的利益,需要的是细致入微地分析和研究。应该抱着最大的善意,尽可能让所有人的利益都得到最大限度地保全和增进。只有这样,中国社会才能走出治乱循环的困局。
但是,不管社会有什么问题,人都应该极力克制和消除内心的仇恨,代之以同情和公正。一个人人心中充满仇恨的社会,是注定没有希望的社会。仇恨永远是瓦解社会的毒药。不要把责任推到别人或者社会身上。生活中遇到挫折或者不公,那可能不是你的责任,但如果你心中充满仇恨,那就是你自己造成的,也只能靠你自己来解决。
长春周喜军盗窃车辆,本来不是死罪,但却把车里的婴儿掐死埋在雪里,就是死罪了,不过,按惯例,杀死一人,投案自首,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可能极大,报道说周喜军是投案自首,但具体语焉不详,说是其已被列为重要嫌疑人后,迫于强大的压力才投案的,所以,问题可能还在这里,就是周喜军在什么情况下投案的,湖水曾建议,投案自首应该分级,比如犯罪后:
1、执法机关尚未察觉,自动投案
2、被列为可能的犯罪嫌疑人调查后,投案
3、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后投案。
这几种投案自首,应该明确分级,有不同的减轻刑罚的政策。具体到周喜军案,假如媒体目前的报道准确的话,又将是一个有大争议热点,杀还是不杀?这个问题已经不再重要,如何解决中国人的心灵危机,不再报复社会是当务之急。
王 锦思,精通“德语”(家乡吉林德惠语言),北京“锦标堂”工作室成员,关注广泛,游历中外,著作多部,喜欢串门、唠嗑、收藏等。
王锦思著作:《发现东北》《图说抗联》《发现抗战》《超越日本》《日本行中国更行》当当网htt p://www.dangdang.com孔夫子旧书网http://search.kongfz.com/